家裡和公司門口今天各被不同顏色的議員候選人插旗,
原想自己拆除,但那旗桿也太長了,只好放棄。
沒記錯的話,不是規定只能插在候選人地盤30公尺內嗎,
各候選人辦公室在原po住家和公司視線不可及之處,
住家外整條路上就只有原po家被攻佔,
而且沒綁在原po家附近幾公尺的電線桿,
就用膠帶牢牢黏在原po家的私人圍籬,
開門就看到大大的旗面在半空中飄啊飄~~~
請問是要打電話請公所清潔隊處理嗎?
但是某顏色候選人在這區域頗有勢力,
畢竟當民代的資歷少說也15年起跳,
想到清潔隊員被叫去罰站的新聞,有點猶豫;
還考慮填寫市長信箱,
但擔心會通知候選人端帶回,
兩個顏色候選人都認識原po父母,
失物招領會頗尷尬......
(原po在阿蓮區,今天路上增加很多旗幟,
雖然有些屬私人領域,但轉角處都干擾到行車視線了;
這時候就看出各候選人口袋深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