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大家好!
小妹的朋友最近在凱旋四路與中山路口與人發生擦撞,
對方闖紅燈撞上我朋友,
我朋友腳的骨頭斷掉無法工作(須修養至少6個星期)
當下有路人目睹車禍過程,
也看到是婦人闖了紅燈,
但我朋友當下有受到驚嚇沒有跟路人留下聯絡的電話,
前幾天打電話與對方談賠償的時候,
對方態度惡劣不願意賠,
(對方說:哪有人這樣腳腫起來就說不能工作,那我也要躺在醫院裡你賠我啊!)
但我朋友明明是骨頭斷掉需要打石膏在床上休養,
婦人宣稱說沒有聽過發生車禍無法工作可以要對方賠償只需要給醫藥費即可,
當天警察到場做鑑定分析時,
婦人還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綠燈,
但實際情況是
婦人闖紅燈要穿過凱旋路(中山路由南向北),
而此時我朋友的方向是綠燈(凱旋路由東向西經中山路),
剛起步沒有注意到婦人衝過去而撞上了他的右車尾
婦人一直跟警察強調我朋友“騎很快”
我朋友有詢問警察說是否可以調閱路口監視器
但警察說那邊路口沒有監視器
所以想請各位幫忙
是否有人剛好那個時間經過這個路段
可以幫忙提供一下行車記錄器
萬分感謝
P.S雙方都騎摩托車,我朋友是雙載
最後想請問大家強制險是否有賠輔助器材(如:拐杖或輪椅之類的)
我的朋友目前連站都沒有辦法站
網路上查有的人說可以但也沒有很確定
想問問看是否有人有這方面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