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前板主的提醒
所以我先把我的活動文給刪除
我想請教板主們
6-5 禁止具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或針對政治人物評論之文章或新聞
、推文及簽名檔,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退文。
可否將 政治煽動、政治宣傳傾向 這兩者明確的定義出來?
板友先前宣傳安裝台獨擋泥板的活動 因此被水桶
問題是,板規6-5的定義非常的抽象
什麼叫做政治煽動?
什麼叫做政治宣傳傾向?
如果板規如此抽象不夠具體,
讓板友連最基本的地方板活動分享都要如此戰戰兢兢
完全沒有「預見可能性」
完全隨板主自己心意解讀規定
這樣的地方板,是不是太「白色恐怖」了?
1-3 高雄板板規由高雄板各板主制定同意後公告實施。
板規的制定以維護看板秩序,保護一般板友之討論權益為最高宗旨
板規修正後亦同,且遵守中華民國法令、TANET管理規則以及批踢踢站規
請問 板主們看到紅色的字了嗎?
維護看板秩序是其一,但最高宗旨是保護一般板友的討論權益
一個如此抽象的板規,然後隨板主自己心意解讀
板友無法明確的看見並瞭解板規的存在意義
是否所謂的「保護板友討論權益」已蕩然無存?
我認同各板有各板的遊戲規則
但是,是否可以將遊戲規則講解的更加親民、更加具體
我想,這也是板主的責任之一。
以上,還希望板主們幫忙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