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違反使用者條款5、(b)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5-04-30 13:30:45
近來發現板友發言時,不慎加入不雅或不當之文字
根據一、高雄板板規 二、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三、使用者條款
請板友於高雄板發言時,勿在標題、文章、簽名檔,或推噓文時
違反使用者條款第5項第(b)小項。違者刪除其文章或推噓文。
情節嚴重另依板規6-1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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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高雄板板規+違規檢舉區 (2015/04/29)
1-3 高雄板板規由高雄板各板主制定同意後公告實施。
板規的制定以維護看板秩序,保護一般板友之討論權益為最高宗旨
板規修正後亦同,且遵守中華民國法令、TANET管理規則以及批踢踢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張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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