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篇新聞根本誤導,僅為回應正確觀念而張貼內容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30002445-260401
騎士們抱怨連連,騎車上路卻只能危險騎在邊溝上又或是和汽車驚險搶道,原來因為道路
縮減加上人行道拓寬,行經高雄市三多路的騎士們單向只有汽車道沒有慢車道,不僅驚險
搶道的狀況不斷,若是遇到公車停靠佔用外車道騎士根本無路可走。
高雄 81 氣爆意外導致一心、三多、凱旋主幹道支離破碎,花了 18 億元在去年 11 月搶
通重建,但道路設計卻讓騎士無所適從,原來工程單位是考量行人及輕軌運用才會將人行
道增寬,而交通局也表示路型確定不會再變動,只能請騎士騎車多留意。
高雄市機車族多,相關單位沒有全面考量就將路面縮減造成動線不順暢,如今只能呼籲騎
士不要搶快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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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來的【汽車道】?
『那個叫快車道』
『那個叫快車道』
『那個叫快車道』
2) 哪來的【只能騎在邊溝上】?
『機車並非慢車分類』!機車並不是只能行駛在慢車道!
機車本來就可以行駛快車道,而且該路段快車道上都沒有畫上禁行機車,
也就是兩條快車道機車都可以行駛!
(僅要注意因有強制兩段式標誌,所以不能使用左轉專用道直接左轉,
以及非重建路段之內側車道依舊有禁行機車標線)
3) 為什麼會【驚險搶道】?
(不管何處快車道)行駛中規定一直都是跟汽車(四輪)一樣依序前進,
而且(為了安全)行進間都盡量不要隨意插進同車道前車車旁並排。
機車(優勢)僅在『車流靜止』後,依實際情況許可下使用兩車間空隙
或是慢車道往前至車道前方的機車停等區。
所謂會發生驚險搶道,根本是還在行進間機車就想近距離超越(或並排於)前方四輪,
或是四輪看到前方是機車,就硬擠到機車左側逼機車讓出車道!
根本是駕駛人行為所致!不是因為什麼車道規劃因素!
4) 即使公車停靠,哪來的【無路可走】?
前面提過了,兩條快車道都機車可以行駛。
看見前方公車準備停靠時,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且確認後方無來車後,切換至內側車道就可
通過,哪來無路可走?
而且公車停靠時,機車至少還能使用車道剩餘空間往前,
要是跟在後方的是四輪,又遇到內側車道塞車,才真的是無路可走!
機車分類不是慢車,法規上機車跟四輪以上汽車分類同為『汽車』。
平面道路上,除了相關禁制標誌標線(ex.禁行機車標線、兩段式標誌)外,
機車的行駛規定跟四輪以上汽車是無異的!不要再自我矮化說是慢車了!
所以只要沒有禁行機車標線的快車道,機車都是可以行駛的;
以及沒有掛設強制兩段式標誌牌的路口,機車是可以直接左轉的。
關於慢車路權敘述有誤,在此刪除。
不要再自己不騎在車道上,還怪道路沒有設計專用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