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賺6千萬 高市接收6縣市3萬噸垃圾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5-06-02 12:09:31
住小港不只要吸工業廢氣,還要吸燒垃圾廢棄
高雄市南區焚化爐日燒1100噸垃圾,今年3月31日開始收受澎湖、台中、彰化、雲林、南
投和台東等6縣市的垃圾,今年底預估收受外縣市垃圾約3萬噸,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上
午在議會總質詢時,質疑南區焚化爐代燒外縣市3萬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環評法
》不能處理外縣市廢棄物的規定,若要處理外縣市垃圾仍需再呈報環評,但市府卻違法偷
渡,不顧小港區居民身體健康。
陳麗娜質疑市府以《廢棄物清理法》欺騙社會,但環保局老是在玩遊戲,她要A公文卻給B
公文,市府回覆文指《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條,雖可清理轄區外的分器物,但不是事業
廢棄物。環保署公文雖說可「收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但沒有說可以處理「轄區以外
」事業廢棄物。
陳麗娜批評公文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當初南區焚化爐要經過建設,高雄市政府應照當初
環評結論去實施,經中央環保署通過才可以再燒,但高雄市有史以來第1次收受外縣市垃
圾,市政府卻沒送,直接接受外縣市3萬公噸的垃圾,照道理高市府應依照環評處理已違
反《環評法》,但高市依然在做。
陳麗娜表示,小港區居民飽受各種汙染,但市府健康風險評估也不做,要求南區焚化爐從
今天起就要停止焚燒外縣市的垃圾。
高雄市長陳菊答詢時表示,當初是緊急支援處理其他縣市的垃圾,當時就承諾要依照原則
,會要求法制局將1994年環評報告書好好檢視,陳菊說,「小港地區和鳳鼻頭因各種石化
業污染已經很多了,會立即停止不要繼續污染」。
環保局長鄒燦陽表示,環評法可收一般事業廢棄物,高市府今年3月1日開始收受外縣市垃
圾約3萬噸,預估有6千多萬收入,若市長指示要停止收外縣市垃圾,會遵照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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