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闖紅燈反被撞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5-06-07 22:29:12
上次提到我在大順陸橋與九如路口被汽車撞傷
如今在跟對方討論賠償事宜時,卻發生爭議
想來請教大家此事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一、事發說明
5/14晚上6點半,我在大順路與九如路口被撞傷
當時的情況是,我騎車過了停止線時,標誌轉黃燈,我因此煞車
煞車位置在停止線之前,待轉區之後中間的位置
而對方開車從後面撞上來,將我的車子撞倒在地,人飛出跌落在地,尾椎因此受傷
當下因為對方態度良好,並表示願意負賠償責任
我想說那就跟對方和解就好,不用麻煩上警局,因此當下沒有報案
二、賠償金額
我列出了因為這場車禍,所損失的醫療費、修車費、以及工作損失三樣
在醫療費部份,經過醫生檢查後,證明我是尾椎受傷,三個月無法運動(有醫生證明)
我因此向對方求償三個月的醫藥費,以及修車和薪資損失等費用
共計1萬元,並列出了相關明細表給對方 https://goo.gl/GwD2hB
三、雙方爭議
對方認為,雖然他撞傷了我,但他認為我是緊急煞車
且我應該在待轉區停止,而非停在停止線和待轉區之間,才導致他撞上
我也應該負責任,因此拒絕賠償我所要求的金額
而我認為我是依照交通規定正常煞車而被他撞傷
因此他應該要負擔我的所有損失
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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