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有讀者反映,少部分民眾把高雄輕軌草皮當公園,直闖進去遛
狗,不但違反規定也破壞環境;捷運局強烈提出呼籲,任何人、車都不能進入輕軌軌道區
,違者依大眾捷運法最高可罰七千五百元。
捷運局進一步指出,將與高雄捷運警察隊討論,在初、履勘期間即開始執行大眾捷運法,
先期以勸導、宣導(開勸導單)為主,並評估試營運後即對違規者正式開罰。
高雄輕軌第一階段部分路段目前正辦理C1籬仔內至C4凱旋中華站初勘,全長一.九公里、
共四個車站,目標是八月底試營運。
讀者反映,近期數次見到有民眾跑進輕軌草皮上遛狗,有的狗主人甚至事後沒清理,不但
違反規定且破壞環境,希望相關單位注意。
捷運局說明,依大眾捷運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非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
眾捷運系統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者可處行為人或
駕駛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然而上週有遊覽車不慎把輕軌當道路、誤闖後陷入泥濘,高雄捷運警察隊卻認定該場域尚
未移交捷運局、仍屬工地,並未依大捷法開罰。
捷運局對此有不同見解,強調試營運路段相關標誌、號誌均已運作,雖還沒試營運,卻等
同相關軟硬體已啟用,將與捷警再商議,儘速以大捷法為執法依據。
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07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