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害命 1年半後揪出肇禍駕駛
自由時報2015-09-08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違停害人害己!高市陳姓女子騎車接近五甲二路時,因陳男駕
駛小貨車違停擋道,導致王男駕駛聯結車輾斃陳女,檢警明察秋毫,歷時一年半翻案,原
本被法辦的王男予以不起訴處分,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陳姓女子(37歲)去年3月 騎車接近五甲二路之際,因陳男駕駛小貨車違停擋
道,被迫靠左行駛,剛好王男駕駛聯結車經過,陳女宛如夾心餅乾,壓傷腳後摔車被捲入
車底輾斃。
警方將王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察官李廷輝調閱車禍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貨車駕
駛趁警方未到前已先行移車,五分鐘後隨即匆忙離去。經高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
定肇事原因是小貨車違停,案情大翻轉,檢方將王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方根據車前加裝保險桿特徵,過濾比對近八千輛車,仍找不到肇事駕駛,但皇天不負苦
心人,警方日前緝毒,發現1部疑似車輛。
警方昨查訪陳姓車主,比對監視器畫面,確認是肇事駕駛,他見事跡敗露,坦承下車買機
車零件,沒想到違停會害死人,訊後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陳父一年多來拜訪店家,幫忙尋找肇事者,昨獲悉警方破案,當場淚流滿面,總算對女兒
有交代,更感謝警方幫忙。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13751
垃圾心態:違停又不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