洨弟出過兩次車禍 一次還碾過人
碾過人那次 是三寶騎機車從對向車道衝到我方車道 只因為要逆二向待轉 賠20萬....
另一次車禍是為閃阿桑大迴轉 撞上違停在路口的偷油塔 對方後保桿全毀 賠18萬(偷油塔真軟)
兩次都判我為主要肇事主因 縱然我有行車紀錄器(我裝目擊者)
所以我想 違規的人真的不怕 反正只要不死人 違規不會是一定肇事主因
我想說的是 汽機車保險真的很重要 我都買到頂
我跟我老婆說 如果遇到違規 你煞不住 別亂閃 直接撞上去反而比亂閃好 反正撞死有保險處理
只要不是撞死醫生或千萬等級以上的車 我想我保險根本不會讓我出錢
適者生存 不適者淘汰 自己不尊重自己生命 憑啥要人尊重自己生命!!!
能閃就閃 不能閃只好撞上去 反正今天是你侵犯我路權 不是我侵犯你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