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收賄不到6萬 高雄海關前課長判14年

作者: tdog5945 (雲水)   2015-11-10 21:22:19
高雄地院審理海關集體收賄案今部分審結,法院認定前高雄關業務二課課長吳明聰等13名
關員為護航業者快速通關長期收受賄賂,貪污犯行明確,雖吳明聰收賄不到6萬元,但他
因否認犯罪遭判刑14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12名關員因偵查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均獲
輕判緩刑,另涉嫌行賄的報關業者吳震煌等6人則各被判刑6月至2年不等,均得易科罰金
。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從事東南亞民生物資進口貿易的業者吳震煌,為避免貨物進關查驗時因搬
運受損及能快速通關,竟自2008年起委由報關行現場負責人先行支付驗貨關員每張C3進口
報單4000元至8000元不等賄款,收賄之關員則扣除5至6成款項後,將所餘賄款交予驗貨課
「總務」轉交課長、股長收受。另家由吳銘傳經營的銘毅報關公司,則因進口的二手機器
、汽車零件等貨櫃內裝品項繁雜,為避免驗貨關員開櫃查驗遲延通關,也自2008年9月起
按每只貨櫃3000元至1萬元不等,將現金置放在負責查驗關員隨身攜帶工具袋內行賄驗貨
關員。
法院審理時,包括業者與到案關員均指證吳明聰參與集體收賄,但吳矢口否認,辯稱是檢
方押人取供,合議庭則查出,業者吳震煌供稱至少3次當面交付2萬元給吳明聰,再加上當
時台北關呂財益貪污案件爆發,吳明聰緊張不安,曾於2011年8月間將2萬元交給同事請其
退還吳震煌,以及同案被告遭檢調監聽時在電話中提及「吳明聰會收錢」 等情,認定吳
男收賄事證明確,雖法院認定吳收賄款項不到6萬元,仍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等判他有期
徒刑14年。
另外12名關員郭志峰、李信良、李源興、林定諭、李建模、林承賢、林清昌、徐國雄、林
俊銘、謝柏毅、蔡明憲、林正順等因在偵查中認罪且先後繳回所收受賄款,檢方也建議法
院輕判,因此各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2年,並均宣告緩刑2年。
新聞來源:http://goo.gl/pQzv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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