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高雄市政府今天公布今年第5次違反勞基法企業,共計78
家,分別依法開罰新台幣2萬到12萬元。勞工局針對累犯加重裁罰。
勞工局長鍾孔炤今天表示,今年截至10月底,違反勞基法遭罰業者累計660家次、裁罰金
額達2429萬餘元,以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未給例假及休假日工作未
加給工資為大宗。
多家企業成為違反勞基法的累犯,勞工局針對「罰不怕」的事業單位都加重裁罰,也表示
會持續複查,直到業者落實勞基法給員工合法的休假和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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