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llerG (殺手G)》之銘言:
: 烏魚有好幾種,帶卵洄游的烏魚一般是聖誕節到元旦之間這兩個禮拜才會靠到高雄海域
: 這種會洄游進淡水水域裡面的跟我們吃的烏魚子無關
: 另外法律小教學一下
: 照片裡面那個阿伯用的是應該是"刺網"
: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有規定
: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 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 使用毒物。
: 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 架設網具。
: 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 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
: 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 下次看到使用"刺網"抓魚的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拜託不要動不動就報警
看清楚法條好嗎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主管機關中央為農委會
地方縣市政府一般都會有設農業局(處)
完全不是警察的業務
就算報警 警察也無權可管 你家遭小偷會請農業局來查案嗎?
法律權責完全沒相關阿
這跟打119請消防來抓蛇抓狗抓猴一樣意思
有時覺得真的台灣只要警察跟消防這兩種公務員就夠了
反正有事民眾只會打110跟119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