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5-11-27 08:03:22高雄板規已經沒有規定 反推薦 店家,必需強制完整寫出店名
例如只要寫出中正路某燒肉店家這樣即可。
這部份特別強調的是 1.文章內仍要有高雄點 2.發文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所有網路發言都要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無論是公然污辱或其它...
當發文者發表言論,有可能會影響該店家名譽的時候,更該就事實發文。
雖然沒有規定必需完整需寫出店名,仍應盡量縮小所描述店家之地點。
不然有可能被噓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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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板主接到某件高雄板發文、推文者,被店家提告之案例
因此特別在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