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昨午審查市府明年地方總預算「罰款及賠償收入」二十億九千六百一十萬元,
其中交通罰款十五億元預算,引起激烈討論,有議員提出刪減五億元的修正案,最後表決
通過維持原案十五億元預算。
財政局表示,交通罰款每年實際收入均為十五至十六億元,一○三年預算數十億元,但實
收十六億元,一○四年編列十五億元,截至十一月底,實收十一億餘元,預估累計至年底
可實收十五億元,因此一○五年編列十五億元。
昨天審查過程中,市議員看法不一,吳益政要求市府運用五十%的交通罰款收入,用於建
置、改善大眾運輸設施;陳麗娜、李雅靜都建議刪減五億元;劉德林呼籲市府逐年降低交
通罰款收入;邱俊憲認為,交通罰款收入應核實編列,並公佈測速照相機設置地點;王耀
裕主張交通罰款專款專用。
財政局說明交通罰款相關用途,包括七億元補貼大眾運輸、七千萬元用於交通局、四千七
百萬元用於警察局交通大隊、六千三百萬元用於養工處,以改善交通。
交通局也公布交通違規開單的主要項目統計,包括酒駕二十八%至三十%、超速十四%至
十五%、闖紅燈十二% 、違規停車九%、高速公路違規九%等。
陳玫娟議員針對十五億元交通罰款收入,提出刪減五億元的修正案,經過表決有十二名議
員支持,三十一名議員反對刪減預算,仍維持原十五億元預算,並順利審查通過「罰款及
賠償收入」二十億九千六百一十萬元。
此外,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案,引發水利局廢棄物清理費五億零九十二萬元預算
刪減爭議,部分議員昨提出全數刪除預算修正案,邱俊憲則提出刪減一千萬元修正案,以
懲罰市府對使用費收費宣導不力,最後議會經表決,三十三名議員贊同刪減水利局廢棄物
清理費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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