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起飆車還逆向 堅稱路過被拍到遭冤枉

作者: stw0975 ( )   2015-12-06 22:14:14
一起飆車還逆向 堅稱路過被拍到遭冤枉
高雄警方前年根據街道監視畫面,查獲10多名飆車族送辦
其中蔡姓、李姓2名男子騎機車跟著車隊並排逆向,2人辯稱路過被拍到
最高法院指2人可利用途中許多路口脫離車隊卻繼續緊跟
已有參與飆車得主觀意圖與行為
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判2人各拘役50天與2月徒刑定讞。
前年9月29日凌晨2時許
高雄市小港區出現大群汽機車占用快慢車道併排超速
甚至越線逆向飆車,危及其他路過人車。
警方根據飆車族經過的小港路、二苓路與民益路等路口監視畫面
查出黃姓男子開車帶頭,其餘共犯分騎機車跟隨。
經逐一約談到案
黃男宣稱載女友夜遊兜風,不知後頭為何會有機車群
而其他騎士也辯稱要去烤肉、吃宵夜或找朋友
途遇飆車車隊被夾住,只是被迫跟騎,並非約好壓馬路。
一審勘驗檢警提出的畫面
認定黃男等10多人除併排超速、越線逆向行使,還一起迴轉繞行
即使眾人未必全部相識,仍有參與飆車的犯意與犯行
依損壞或壅塞陸路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
分別判處3月徒刑到拘役50天不等。
全案僅蔡男與李男上訴堅稱被冤枉
強調只是路過,不像飆車族遮蓋車牌號碼
也不認識同案其他人,請求改判無罪。
二審指畫面顯示2人見到飆車車隊非但沒閃避
反而一路跟著車隊迴轉右轉,車速甚至更快
且沿途至少有3個路口可直行或減速脫離車隊
2人仍緊跟不離,加上李男有類似公共危險前科
蔡男當時另犯強盜案正在審理,均不宜減刑,仍維持原判
最高院日前駁回2人上訴定讞。
(黃哲民/台北報導)
來源:http://goo.gl/gF3j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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