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住的大樓 管理員有符合勞基法嗎?

作者: mlboy (想愛的小㊣)   2015-12-10 19:19:17
※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其實每當高雄人在抱怨薪資低 抱怨慣老闆的時候
: 赫然發現 其實每個人也都在當慣老闆當的很爽阿=.=
: 之前房地產版有人波文講解過為什麼大樓管理費 就是要這麼貴
: 我突然想到 其實高雄的大樓 我看至少一半請的管理員 根本不符合勞基法吧=.=!
: 以我自己之前住的大樓為例
: 一坪管理費大概40 40坪每個月繳1600左右
: 但是這樣也才三個管理員在輪而已 一人一班12小時
: 這個完全不符合勞基法阿XD
: 明年開始 勞基法新制是一周工時40個小時!
: 也就是如果一周168小時 你想一天24小時都要有管理員
: 那至少要請4.2個管理員!!
: 就算只請四個 也還要再計算0.2小時的加班費給人家才行
: 有人說那就請三個 多上的給加班費
: 但別忘了 勞基法是規定加班一個月最多只能46小時
: 也就是你一周根本只能加班11小時左右
: 三個人 一周最多也只能加班33小時
: 但正常上班才40*3=120小時 所以只有153小時工時
: 還是不夠一周168小時阿XD
: 結論就是 當你再抱怨高雄薪資低 慣老闆多
: 回家想想自己是不是也在當慣老闆吧=.=
: 先從自家大樓 管理員符合勞基法開始吧XD
首先,
關於保全,你不要不懂裝懂
保全規定時數是每個月240小時
一個哨是三個人輪班
也就是兩個上班一個休假...
24小時由兩個人上,所以每個人上班12小時
若是以四休二來算
一個月上班20天...休假10天
其次,
你有一點沒說錯...那就是
現在還是有很多人缺少"服務是要錢的"觀念
今天的蘋果頭條...
新北有位房仲自己打鑰匙
住了八年...
先不說房仲的法律責任...
房東在幹嘛???
擺爛還是故意不管???
正常人半年沒繳管理費就該懷疑了!!!
管理費可以八年都不繳???
明顯就是故意擺爛
這個房東本身就是沒有觀念的...
另外,
雖然請管理員(保全)是大樓每個月最大的開銷
可是...大樓不只這個在花錢
電梯...消防設備...機電設備...監控設備
清潔人員...
公共電費...公共水費...
洗水塔要錢...公設磁磚掉了也要錢...洗魚池要錢...修剪花木也要錢
全部都要錢...
大樓自聘的會較省沒錯...
但是請保全公司的...
就會照最低薪資去換算
240小時有照勞基法的都要24k以上
現階段...
所有的保全公司都缺人
因為不只大樓要保全...
工廠/公司/學校/公家機關/工地/百貨公司
通通要保全
保全就是時間換金錢
清潔人員則還要付出勞力
雖然進入的門檻不高
但是都是辛苦錢
對這兩類職業從業人員
希望大家以勸導/鼓勵代替責罵
看過太多惡言惡狀的雇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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