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聯/港都說是免費送頻道看2年,既然是免費,何來違約金?
難道去大賣場試吃免費的食物,覺得難吃還要付錢?
何況慶聯/港都在自己的定型化契約第11條也寫道,如果頻道有更動,必須
在5日前以書面或連續5日在節目頻道中通知用戶端。現在慶聯/港都用個電
話錄音就想要客戶付違約金,根本是依法無據,而且在沒有經過客戶同意的
情況下錄音,恐怕也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更不用說他們的綁約手法也涉及
了消保法的問題。
雖然自己也是慶聯的用戶(只是懶得換),但我對於慶聯/港都的手法相當不以
為然,如果真的有心經營,那就應該拿出牛肉給消費者,而不是弄這種取巧
的手段。
我的建議是,如果要去退掉港都,可以據理力爭免違約金。
※ 引述《NEWAZEL (XXXX)》之銘言:
: 想把港都第四台換成新高雄
: 主要是看上一個月400的網路 還有繳三個月看半年的活動
: 看到大家好像對於解頻道約似乎有違約金的疑問
: 今天進線港都客服
: 詢問所謂違約金的問題 客服是說頻道優惠是兩年
: 如果中途不要的話 要付使用費
: 以我為例 9月18號綁約的
: 算到今天就是4個月1000
: 每過18號就加250
: 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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