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台北、高雄兩市合作辦理同性伴侶註記,明年1月1日起
正式啟動。兩市市民如有同性伴侶註記需求,可在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製
發公函、同性伴侶註記刪除等3項服務。
台北市民政局表示,北市自今年6月17日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以來,截至11月30日止已有44
對辦理,為了再度表達對性別多元文化尊重的善意,自105年1月1日開始與高雄市合作辦
理同性伴侶註記。
民政局指出,民眾如果於北高二市間戶籍遷徙也無須再次申請註記,二市的戶政事務所會
主動將該登錄內容銜接,以避免同性註記的記事有所遺漏,並提供民眾所指定的機關查詢
及戶所公函的製發。
北市府表示,只要年滿20歲單身且其中一方現設籍於台北市或高雄市,有同性伴侶註記需
求者,自105年1月1日起雙方得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至高雄市或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
請。
如有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作業方式,可上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及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網站查詢
或洽詢所屬各區戶政事務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28501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