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vinc (凱文兮)
2016-01-05 21:47:07高雄文濱路與文衡路口,
我撞到了一名闖紅燈的老婦人,
當時右側有路邊起步的汽車遮蔽視線,
看到對方時立即煞車仍然撞上,
我當場昏迷送至手術室全身麻醉縫合,
嘴唇開放式複雜性撕裂傷、門齒斷裂,
讓我無法正常進食、無法正常說話,
持續覆診大概一年的時間,
出院後我忍著傷痛申請判定、調解等等,
初判指出當場有證人看到對方闖紅燈,
但是對方然然不覺得自己有責任,
反而還怪罪我方沒有前去探訪,
自稱機車被我撞斷兩截無法修復,
要我方賠償5萬元和解,
事後才得知他的機車已經賣給別人,
後來宣稱不信任醫學中心檢查結果,
自行找中醫花了快20萬又要我負責,
第二次調解當天已經快接近半年,
當天才打電話說她要開刀無法出席,
目前已結束第二次的偵查庭,
由於初步判定不具證據力,
警方表示證人換門號聯絡不到人,
檢方說有傳喚證人但未到庭說明,
現在對方反控我闖紅燈,
要我賠償所有費用,
對方從此至今沒關心過我的傷勢、
卻不斷的要求我方賠償,
請問我還能怎麼做?
希望當天有目擊到的可以出面指證,
或是當天的目擊證人能與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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