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抱怨文也是提醒有要租屋的
在高雄住了一年,租了在新興區興華路上靠近教堂的套房
那房東隔了六間套房出租
當時看屋時為了要讓我租下除了電費外其他都有包
結果電費超貴,原本說的一度4.5元從沒出現過
夏天電費貴一度算貴一點我可以理解,但沒吹冷氣的狀況下可以收到一千六百多
電費總有加一筆流動電費,這筆費用每個房間一樣
當時問房東是否應該要按照度數算結果回我那你算算看怎麼算才公平
在這之後決定約滿一定要搬
然後在今年初開始被收"汙水處理費"
後來才知道其他間合約中說好水費固定多少結果也都再被收這筆費用
那邊優點是有電梯 離捷運站近生活機能強
獨立洗衣機還有可以養寵物
我住的那間採光很好
缺點是下雨窗戶那面一定會滲雨進來
浴室有時會發出惡臭,搬進去時才發現浴室放了一瓶過期的除臭噴劑
床不平一定要加厚床墊薄的一樣腰酸背痛
還有不知道是否因為潮濕還是老舊常有小蟲
我只有幾樣小東西疑似發霉但隔壁的說她很多包包都發霉房東也沒表示什麼
當然最大缺點就是房東爛
雖然不到惡房東程度但是我遇過最差的
也是來po文的主要原因
因為就在剛剛收到退還的押金,被扣了將近1500!!!才一個月耶!!
我四月初搬,就算水電是從二月底開始算最好是會比我上一期兩個月的還來得高!!
當然為了這點錢去提告什麼的太麻煩~(這麼愛錢就當施捨給她了)
有在找套房的要注意一下,那邊租客好像也都住一年就搬
然後我終於擺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