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之前的工作有接觸到公家單位的檢舉(非勞工方面),以下稍微分享一下
檢舉最重要的就是:罪證充足
就好像闖紅燈會連續拍個幾張,證明車子在行進間
死刑也一樣,要判死刑就必須證明該犯有處死刑的必要性
且無任何推翻判決的可能性(憲法、精神狀況..等等等)
一樣,如果加班不給加班費,那麼你要證明真的加班但是雇主不給加班費
打卡記錄,打了下班卡卻還在公司處理公事的證明,老闆不給加班費的證明
是否自己願意放棄加班費?是否有向雇主提起過加班費的核發,而雇主拒絕發給加班費
因為一般大眾對法不熟,所以可能無法提出絕對有利證據
單靠公務人員查核的話,如果查的出來才真的是有鬼
公務人員才幾個,一天可能有上百的檢舉案
查核就是問話、查打卡記錄等等,如果查不出來也是白做工
雖然我接觸的不是勞資糾紛,不過檢舉的佐證應該都是一樣需要的
警方臨檢夜店都會有人拿攝影機拍,拍到人,又拍到非法藥品
加上驗尿驗血反應,現場狀況等等,才有可能做下一步的處分
所以重點就是檢舉所提出的佐證,必須讓資方無法反駁,且對檢舉方有利,才有可能成立
我之前有想過在肩膀上架一台GoPro全天記錄 XD
越複雜的事情越不容易準備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