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通事故處理後續

作者: piapiachou (piapia)   2016-08-01 15:08:11
借文詢問一下現場圖的製作方式,
現場圖的車輛位置是依警方看到的還是當事人口述繪畫?
去年底騎機車直行在華夏路往北的慢車道,
接近南屏路時,中間快車道貨車瞬間要右轉南屏路,
擦撞到我的左後視鏡,
原來貨車司機要作勢離去,
但看我一直按喇叭後才下車詢問,
但因他一直不覺得他從快車道右轉且未打方向燈有錯,
氣不過,所以報警了!(抱歉,我浪費資源了
警察來了之後處理方式都與以前經驗相同,
除了在製作現場圖方面,
貨車因一開始未停,所以早駛離原位置,停在路旁,
而我因為交警太遠來,拍了照後也將機車停放在人行道前,
而該交警所畫的圖就是雙方車輛都停在路邊的圖,
當我詢問不是應該畫發生當下的圖?(因為之前的經驗是這樣
回說,他們是要畫自己在現場看到的樣子,
而不是當下,如果畫當下就是偽造文書!
當下充滿疑問,但因為自己沒受傷,加上貨車司機最後也向我道歉,所以就沒再細查!
但是還是不清楚現場圖到底是要畫事發時雙方的位置?還是警方到場時雙方的位置?
麻煩板上知道規定的大大,幫小的解惑!感謝~~~
引述《sapolo (古意郎)》之銘言:
: 交通事故發生後,處理員警會到現場或是到醫院為當事人製作事故經過的談話筆錄,為

: 免爭議並釐清是否酒駕肇事,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酒測。
: 交通事故製作紀錄後,會連同筆錄及圖表送至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初步肇事原因分析,當

: 人可於案發30日後致電(07)241-2891或(07)272-8568詢問進度,若需要調閱初步肇事原

: 分析結果等相關資料,則請至交通警察大隊(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4樓),服務時

: 如下(週一~周五08:00~12:00、13:30~17:30)。
: 另對於保險理賠及損害賠償部分,屬民事責任範疇,警方不予介入,尚請見諒。
: 若台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07)531-5204,鼓山交通分隊關心您。
: ※ 引述《pp5581343 (X 鹹)》之銘言:
: : 今天家人在鼓山區跟別台摩托車發生了擦撞,
: : (家人倒在地上多處擦傷,因有重症所以骨頭又車禍撞到,對方則沒事)我到場後立

: : 給警方麻煩聯絡救護車到場處理,過了約10分鐘救護車才到達後警方接著來了,一些

: : 的傷口包紮後我麻煩救護車送醫院檢查是否有傷到骨頭,我也就跟著去了,留下肇事

: : 現場做筆錄,醫院弄好後警察也到了做筆錄,然後就丟給我們一張紅色的單字後就酒

: : 下,問一些事情要我們簽名完就要離開了,我們問任何事都只簡單的說:那張單子第

: : 你要問的問題都在裡面。我問關於後續處理跟對方的理賠或對方的陳述警察都一樣的

: : ''那張單子裡面都有你要的答案'',
: : 但是單子我實在看不懂,我只知道要聯絡我這邊的保險公司跟修車等等,(修車需要

: : 公司配合的廠家嗎還是我自己找就可以?收據留著後需要找誰請款?)
: : 其他的要跟對方談還是什麼的警察都不講,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
: : http://i.imgur.com/ZuWCs1m.jpg
: : 警察不是要請雙方到警局做筆錄嗎?還是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我實在不知道?因為是

: : 次發生這種事情,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