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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9/29 1830左右
敝魯在昌盛路至XX座大樓前發現有機車停車格
(把放旁柱停斜的車移正就可以停了)
結果警衛看到馬上示意
警衛:這邊是住戶專用停車格,外人不能停,不給你停
這是他們自己的私有地,自己畫的停車格
你去停對面
我:你是誰?這是政府的停車格阿!
警衛:我周XX啦(碼2字...)
我:對面有停車格嗎?
警衛:沒有阿
我:被拖吊怎辦?你要負責嗎?
警衛:是要我負責逆?關我甚麼事?
(開始跳針大吼碎念,要我負責咧!這就我們的私有地你是想停怎樣X10)
(看到我的行車紀錄器)
你在錄甚麼?你去報阿!你看要找誰報阿!你就試試看阿!
(越說越激動舞動指揮棒)
(敝魯很孬,還真的關掉紀錄器...就停到其他地方了)
結果停好後走過大樓前,他就開始拿手機拍我0.0
我只好反拍他
問其他店家,那邊明明就政府的公有停車場,大樓連三角錐都拿出來擋了
不過看周警衛自信滿滿的樣子我也不敢檢舉甚麼的
就是所謂強大的地頭蛇吧ˊ_ˋ
想請問各位先進,那邊真的是大樓的私有停車場喔?
我看很多外人停阿,他們怎麼不叫拖吊0.0
或乾脆圍起來收費呢?
不是很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ZKyQ6AZFoQ
http://i.imgur.com/iDWWZrL.jpg
附一下不自殺好了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
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