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漢神本館附近新開的中醫診所免收掛號費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6-10-20 22:51:17
※ 引述《SILVERSELENE (clover)》之銘言:
: 剛剛去看感冒,撞進診所才發現有優惠,雖然只剩1天半就沒了.......
: 有需要的還是可以看看能不能撿到便宜XD
: 歐陽桂齡中醫診所(醫師是原本青年路濟世中醫的醫師)
: 地址......成功一路279號(成功路上,接近五福三路口,漢神本館斜對面)
: 電話......07-2168518
: 這禮拜有正式的開幕活動(雖然已經試營運兩個月了XD)
: 10/15~10/22 免收掛號費
: 然後,粉絲頁(還是地標?)按讚,送 一包綜合糖果(仙楂餅+魚油軟糖) + 6選1的小禮物
: 6選1有 一條根的滾珠瓶、一小疊痠痛貼布、精油三款(應該是膏)、萬應膏(擦過敏的?)
: 然後重要的巴特來了~
: 除了今天晚上,再來看診時段只剩下明天下午、明天晚上跟週六下午
: 晚診是6點半開始,下午我不知道(懶得拿藥袋...請需要的自己查喔)
: 住附近的可以參考看看XD
請診所準備好5~25萬罰鍰了
幫你查好衛生署解釋函給你看
衛生署公告
94.03.17衛署醫字第0940203047號函
主旨:公告醫療法第61條第1項所稱禁止之不正當方法。
依據:醫療法第6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醫療機構禁止以下列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1) 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或於醫
療機構慶祝活動贈送免費兌換券等情形。
(2) 以多層次傳銷或仲介之方式。
(3) 未經主管機關核備,擅自派員外出辦理義診、巡迴醫療、健康檢查或勞工健檢等情
形。
(4) 宣傳優惠付款方式,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
二、違反前項規定者,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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