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陳抗者移送 高市府:行文地檢署撤案

作者: oks777 (oks777)   2016-11-07 2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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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陳抗者移送 高市府:行文地檢署撤案
時間: Sun Nov 6 18:25:46 2016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陳抗者移送 高市府:行文地檢署撤案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11-06 16:22中央社 高雄6日電
反迫遷戶自救會4日到高雄市長陳菊官邸陳情舉牌抗議強拆民宅遭警方帶回並依違反集遊
法將兩人送辦及裁罰。市府今天表示,事後研判2人行為尚不構成實害,將行文地檢署撤
回該案。
市長陳菊出席醫師公會慶祝大會時受訪表示,人民有權利表達不同的聲音,市府對於此事
會深切檢討。
反迫遷戶自救會到陳菊官邸的對街人行道上陳情抗議強拆民宅,警方帶回帶頭的高雄公民
大聯盟召集人陳銘彬和楊姓男子偵辦,訊後陳男依涉違反集遊法送辦、楊男違反社維法裁
罰。事件引發外界質疑有損高雄市「人權城市」的定位。
市府發布新聞稿指出,當日因兩名抗議人士逗留於停車格及機車道上,經勸導後不願退去
,而當時為上班尖峰時段,執勤警察同仁和行車有安全顧慮,研判需有預防性處置,故於
現場採取強制措施排除。事後進一步研判,2人行為尚不構成實害,將行文地檢署撤回該
案。
陳菊表示,尊重人民表達多元意見的權利,市府更應在衡平考量下,保障理性陳抗,執法
時更應嚴格恪守最後手段性,市府將對此進行深切檢討。
陳菊也要求市警,未來以對公共安全有實害之虞,作為執法防制的標準,而非僅以集會遊
行法為依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611060160-1.aspx
5.備註:隨便抓人撤回就好囉,揪咪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5-11-06 18:27:00
高市府證明有伸黑手的能力
作者: XXXXLAY (金城武(本尊))   2015-11-06 18:27:00
干預司法 叭叭叭~~
作者: yesonline (昏昏欲睡夏日蟲)   2015-11-06 18:27:00
我抓你了~~ 又放你了~~~~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11-06 18:28:00
集遊法是告述乃論喔??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11-06 18:37:00
這代表市府可以指揮阿 說中央八成的怎辦呢
作者: kit514 (KIT)   2015-11-06 18:39:00
美麗島婊子不准人民抗議
作者: zp01 (zp01)   2015-11-06 18:42:00
為什麼美麗島政戰婆不准人家抗議呢?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5-11-06 18:51:00
抓放 就是在玩你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15-11-06 19:06:00
先抓收集資料,等等準備查水表了喔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11-06 19:09:00
孟獲表示...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5-11-06 19:32:00
非告訴乃論為何可以撤案 這麼神奇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15-11-06 19:43:00
玩弄司法,有夠噁心
作者: oks777 (oks777)   2015-11-06 21:39:00
e04你媽的見黨.司法改革是這樣.把你民進黨伸進司法叫改革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5-11-06 23:19:00
隨便抓 啊 沒犯罪放回去就好了真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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