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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lianMinci (2016)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陳菊司機傳爆肝工作 高市府允查察
時間: Mon Nov 14 15:59:47 2016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4日電)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指出市長陳
菊的兩名司機太血汗、月月爆肝,促檢查。勞工局長鄭素玲說,首長
司機依勞基法84-1條約定,每月工時限260小時。
鄭素玲否認市府首長司機超時、血汗,她允諾進行勞動檢查。
陳麗娜指出,陳菊的2名駕駛從3月到8月,每天工時都逾12小時,有
的還近14個小時,她指勞工局不罰自己人,卻還要去查別人,她批評
「勞工局變資工局」。
她點名新工處司機連續數月加班時數都69個小時,質詢勞工局到底有
沒有裁罰,質疑勞工局對於物流業及客運業勞動檢查和罰款不手軟,
但市府首長駕駛個個爆肝工作。
她還指勞工局長司機也有多次超時工作的記錄,批評勞工局帶頭違法
,該罪己。
鄭素玲說,市府和首長司機依據勞基法84-1條約定工時,每月含加班
時數限260小時;如果首長司機每天工時逾12小時,可能是打卡時間
,要從中釐清工時,才能確定是否違勞基法。
她表示,掌握市長兩名司機,月平均工時是228、212小時,尚無違法
之虞。她說,首長和司機的約定是針對個人,如果首長轉換司機應該
也要重新約定工時,否則以一般司機的工時標準去當首長司機就不對
。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11140241-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