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資格飛了!就為了一張罰單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林武忠替計程車司機做選民服務,要求警方
銷毀罰單,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見解,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
1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須支付國庫8萬元,全案定讞,林免坐牢但將喪失議
員資格。
林武忠曾指出,他的服務處幕僚將民眾陳情案轉給交通大隊,最終的處置權限還是在員警
,他從未要脅或強迫一定要銷罰單。
判決指出,94年底,林武忠在高雄市三民區參加計程車司機尾牙餐會中,表示可以幫忙處
理交通違規案件,林並授權服務處人員處理,林武忠受理請託案後,請高雄市交通大隊長
室秘書陳博文等人幫忙,把被拍照的相片取出隱匿或送入碎紙機絞碎,高雄地檢署接獲檢
舉後偵辦起訴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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