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吃案還是怎樣,同一地點,檢舉了兩個月
每次回覆都是已開單告發,
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
以該車輛違規事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
該車交通違規行為
不要跟我說案件量大,處理時效冗長,從12月底開始,至少一月底車主
總會收到罰單吧?! 結果繼續拖過2月開學! 車子每天都來停
昨天我真的火大,打了生平第一通110告知紅線停車
太神奇了! 平日9:30應該車子都還在的竟然不見了,而且地上也沒有
拖吊的粉筆字! 今天同一時間經過車子也不敢再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信箱線上報案服務
http://policemail.kmph.gov.tw/page_1_1.aspx
我的使用心得...沒用!!沒用 打11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