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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6日電)涉及高雄官警賭博電玩弊案遭起訴的三線一星的前高市
警局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在押期間,傳出向檢方舉發下屬官警、兩線三星警官林振宏開出
「關1年150萬元」要他扛罪,但林振宏矢口否認,全案檢方偵辦中。
李世昌被控於2012年任職市警局行政科專勤組專員期間,向電玩業者收賄新台幣1000多萬
元,於去年8月羈押,他坦承只分到500多萬元,其餘分給他人,後來檢方查出林振宏也涉
案,林振宏也於去年12月遭羈押,原本在押的李世昌,隨後獲交保。
檢方調查,林振宏是小港警分局行政組長,他在高市警局行政科專勤組服務時,被控與時
任專勤組的召集人李世昌共同收賄。
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結,依貪污罪嫌將李世昌及擔任白手套的離職警員葉嘉雄、彭達明起
訴。雄檢日前另依貪污罪嫌將林振宏、電玩業者林峻德起訴,兩人隨後移審高雄地院,接
審庭訊後,被法官諭令分別以60萬元及50萬元交保。
檢方日前在接審庭起訴論告指出,李世昌去年收押期間,向檢方舉發昔日部屬林振宏曾透
過管道傳話,要他扛下在專勤組時向電玩業收賄罪責,代價是「關1年150萬元」;李世昌
收到傳話返回看守所舍房,即向舍房管理員告發,管理員並已向檢方具結指證說「有聽聞
李世昌講此事」。
不過,林振宏對「傳話要長官扛罪、關1年150萬元」矢口否認。1060416
※ 編輯: momotaloson (124.6.21.125), 04/16/2017 1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