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23003052-260402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23日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檢舉補教名師陳星涉嫌逃漏稅。蕭估算,陳
星1年應繳544萬餘元所得稅,但實際短漏報金額多少,他則予以保留,交由國稅局追查。
高雄國稅局受理檢舉後表示,一切依法辦理。
蕭永達表示,本名陳國星的陳星,在105年度以前擔任補習班教師,其團隊在台北、桃園
、台中、台南及高雄5家補習班任教。
蕭說,以學生2千人每學期學費1萬元,1年可收4千萬元,再分配給補習班行政費等,可分
得2千萬元。
再者,上課老師一大節課3小時,約4至5千元,陳星團隊成員1年領不到500萬元,所以陳
星年所得逾1500萬元。
蕭說,1500萬稅率45%再扣減130萬5千累進差額,他估算陳星每年應繳544萬5千元稅款;
以所得稅法110條應處以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另以稅捐稽徵法21條,核課期間為5年。
媒體詢問如何得知陳星短漏報所得稅?每年申報多少所得稅?蕭說,陳星少報很多、予以
保留。
高雄國稅局回應,陳星的戶籍地可能在台北市,會將檢舉案轉交台北市國稅局處理,至於
陳星每年繳多少所得稅屬個人隱私,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