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cilear (阿羿)》之銘言:
: 小弟今天跟一位從蒙古來遊學的妹子去樺達
: 雖然時間接近傍晚9點,但前後還是都將近5人在排
: 但不知道何故店員臉超臭回話語氣和態度超輕蔑不屑
: 其他兩間的店員都不會這樣,怎麼總店的態度反而比分店還差?
: 是總店不屑做教育訓練還是放任員工?總之以後不會再去了
: 查了一下google評論超過10則都在反映店員態度很差
: 總店看起來也是沒有要解決問題的樣子
我們要探討的是
員工的薪水是不是有符合勞基法
而這只是最低標準
他們的勞累程度是不是要用再高點的薪資彌補
要不然做得那麼累
領那一點錢
會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