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解民怨 oBike共享自行車允諾建置停車空間

作者: erspicu (.)   2017-07-11 21:15:16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77320
解民怨 oBike共享自行車允諾建置停車空間
2017-07-11 18:25中央社 高雄11日電
oBike共享自行車已在高雄市投入5000輛自行車,近來壓縮了機車族的停車位,
高市府研議修訂相關自治條例進行規範;oBike市場總監蔡涵宇今天(11日)
允諾建置停車架和停車空間。
oBike共享自行車從6月20日進入高雄市並提供免費使用到7月9日,
消費者10日起要付費使用。由於投車地點密集且有5000輛,便利的服務據點,
使用率竄升,不過機車族抱怨有限的機車停車空間被壓縮排擠,
市府頻頻接獲民眾檢舉「違規停車」。
交通局說,慢車可以停放在機車格,再者停管中心收費只針對機車,
未對慢車開立停車收費單。換句話說,自行車許可停放於機車格內且享免付費停放
,民眾檢舉「合法不合理」,促市府規範oBike業者自行建置停車架或停車位。
警方指出,取締oBike違規停車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及第74條與
「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執行。
至於「違規」的認定,警方指出,只能針對停放於非停車格內或是影響道路安全
的oBike進行舉發;如果佔用機車位的oBike因法源無據,暫不處理。
高市府10日已邀交通和警察局研議修改規範,將等修訂法源後才會執法;
不過交通局說,已協調oBike業者,於交通熱點建置自行車停車架和停車空間,
以免壓縮民眾既有停車空間的使用權。
oBike業者於6月底南下投車時,堅稱投車於停車格內合法,各縣市政府都許可;
面對高市府要求,業者同意擇點建置停架,態度已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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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單車本身外,現在業者承諾投資單車停車位規畫和建置,
如果投放數量能夠有合理的限制,以及投放的地點有合理分散的規劃,
這其實就像是BOT概念,在商業利益與大眾福利之間皆能夠取得雙贏局面.
其實單車族在以前本來就是小眾中的小眾,根本不太會有所為單車停車位規畫的概念,
但單車熱後騎單車的人數變多,且大眾早仰賴白名單概念,有法源的單車停車規畫空間,
停起車來才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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