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巷口餐廳紅線違停嚴重, 之前一直想說算了我車開得過就好,
但在上周六不慎後輪擦撞了餐廳的違停車輛, 本來已經一肚子火, 沒想到
後來餐廳出來的人態度比我還差, 絲毫沒有覺得他們違停是違法, 一直
跟我說我要賠他, 後來叫了警察, 做了筆錄, 違停車主還敢問警察如果是我要賠償,
如何逼我出面, 我聽了更是火冒三丈.
但最誇張的還不只這樣, 前天下午, 我的車要出巷口時, 同一個位置又停著一台車,
我這次學乖了, 直接打110叫警察, 警察來了, 餐廳的人又出來了, 竟然是口氣很差
的質疑我為何叫警察, 原本我是蠻衝動想衝過去, 但警察趕快拉開說單純停車問題
不要衍生其他事情, 問題警察也只是很消極地叫車主開走, 我這時才省思到原來之前
放縱違法就是縱容違法的人, 只會讓這些違規者認為侵占別人權益與道路使用權是
理所當然, 最後反而是我們守法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