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讓撞警毒蟲交保 遭批恐龍的檢察官說話了

作者: amalfi (阿瑪菲)   2017-07-22 11:29:40
高雄市鬧區前天傍晚發生陳姓男子拒絕警方盤查,不顧路上人車危險,沿路飆速闖紅燈,
不巧當街撞上一名剛值完勤務返回派出所的警員,造成警員手腳骨折、還傷及頸椎第4節
及第5節,直到昨晚才動完手術;警方當天在嫌犯車上搜出毒咖啡包,發現車上有一名16
歲少女,事後查出陳嫌供毒餵少女,昨訊後依《公共危險》致人於重傷及違反《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罪送,建請檢察官羈押,未料,檢察官卻諭令嫌犯僅以5萬元交保,基層痛批
,「恐龍檢察官,不食人間煙火!」
高雄地檢署下午發出聲明,指出,被撞的警員當時並未騎警用機車,也未穿制服,並未執
行公務,難認有衝撞警察之故意,且部分證據顯示,嫌犯坦承犯行,不符逃亡、串供之羈
押要件,因此諭令以5萬元交保。
高雄市保安大隊巡邏警網,7月19天下午3時20分許,在三民區建國、自立路口發現一輛白
色自小客車可疑,欲趨前盤查時,陳姓嫌犯(30歲)拒檢,逕自加速甩開警車,逃離現場
陳嫌在市區亂竄小巷,闖紅燈,不顧傍晚時分,下班尖峰時間人車多,鑽進僅四米巷的吉
林街,最後在遼寧、吉林街口闖紅燈,不巧撞上剛好從分局執行完勤務、騎車欲返回十全
派出所的警員林大雄(42歲),當場造成林員頭部受創、右手、右腳骨折。
陳嫌座車隨後失控撞上民宅柱子才停下,現場拉車30公尺長的煞車痕,保大警網將陳逮捕
,發現車內另有一名16歲施姓少女,車內起出2小包毒咖啡及小包K他命。
陳男供稱,因先前曾持毒被抓,加上車內藏有毒品才會飆速逃竄,並坦承,供毒品給施姓
少女吸食,警方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及公共危險致人於重傷害罪移送,警方檢
具當時保大車上行車紀錄器,有陳嫌在馬路飆速闖紅燈撞到警員的畫面,以及犯罪事實,
建請檢察官羈押,未料,高雄地檢署開庭後,卻當庭諭令陳嫌以5萬元交保,令警方傻眼

受傷的警員林大雄,從警22年,送醫治療後,院方發現他還傷到脊椎第4節及第5節,下半
身無知覺,令家屬及同仁很不捨,昨晚才進行3小時的手術,同仁紛紛替林員祈福,幸好
手術成功,術後狀況仍待觀察。
對於嫌犯只以5萬元交保候傳,基層警紛紛替同仁抱不平,指嫌犯在街上狂飆、闖紅燈,
不顧路人危險,車上被搜出毒品,還供毒給未成年少女,撞到的警察也是人,「檢察官不
食人間煙火嗎?天龍國的恐龍檢察官」。
高雄地檢署下午發出聲明,表示林姓員警被撞時沒騎警用機車,而是騎著自家機車,且未
著員警制服,加上發生車禍地點是在交岔路口,難以認定陳姓男子是故意衝撞員警。而陳
姓男子已坦承部分犯行,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重本刑5年以
下有期徒刑之罪,難認有羈押之必要。
雄檢指出,部分基層人員不應該在不清楚案情的情況下,只因被害人身分特殊,看到嫌犯
沒被羈押就亂喊「恐龍檢察官」,把檢察官汙名化。(石秀華、湯寶隆、王吟芳/高雄報
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21/116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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