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 搞前瞻大額舉債 欠勞工小錢賴帳
2017-08-08 11:18聯合報 記者程平╱即時報導
勞基法規定,雇主應於每年3月底前足額撥前一年符合退休條件勞工退休金,但根據勞動
部彙整提供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中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共有12個縣市未能提足
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其中以高雄市未補足20億為最高,台南市未補足10億居次,但
台南市提撥不足的比率高達75.5%,為各縣市之冠。
在發生華隆、榮電、聯福製衣等勞資爭議後,立院2015年修法通過,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底
檢視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違者依法可處新台幣9到45萬元罰鍰。
經第一年宣導與查核後,在11萬2000家適用勞退舊制企業中,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達10萬
2000餘家,占比達到90.93%。但從勞動部提供的資料中顯示,全國22縣市中,仍有12個縣
市未能提足,分別為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
縣、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及澎湖縣,表現遠不如民間企業。
在這12個縣市中,又以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的不足金額居前3名,分別為20億、10億
及6億。如果依照提撥不足的比率分析,前3名則為台南市、不足2.7億的新竹市、不足
1.18億的宜蘭縣,分別為75.4%、73.5%及60%。
根據報告中各地方政府的說明,在前瞻計畫軌道建設第一期計畫中,必須自籌613.47億的
高雄市,強調為避免人事成本驟然成長,排擠其他社福支出及公共預算,擬定3年內補足
差額,所屬機關並於今年3月前已撥補金額約10.8億,僅剩7個機關專戶需補足差額。
台南市則說明需補足之金額龐大,因財源拮据,無法一次補足,並自105年度開始,每年
以人事費剩餘數補足。在前瞻計畫軌道建設第一期計畫中,必須自籌881.09億的台中市,
則解釋財源有限,一次補足恐排擠其他重大市政建設經費,後續將以相關人事費、準備金
剩餘提撥入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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