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意見。是否該申訴前公司呢?

作者: HCLIV (唉V)   2017-10-16 22:06:50
魯妹我在放連假前一天被公司告知資遣了,
理由為工作狀況不如預期,
因是在下班前半小時被告知,只能傻眼然後收拾東西。
(並交接外一位同事)
回家後才在思考這是合理的嗎(對我豬腦袋)
今日向高雄勞工局詢問相關問題,服務人員很有耐心
也告知我可以申訴以下三點。
ㄧ、因年資一年三個月,應於20日前告知,並給予每週2天謀職假。
二、資遣費老闆當初說五千,但核算下來應有八九千。
三、應未提撥6趴勞退。
Line告知老闆後,老闆也只說勞工局發函後他才會處理
讓我也更不知道是否該爭取(老闆是法律背景),申請調解
想詢問各位的意見 身旁朋友意見也是一半一半,
該認份點還是要努力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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