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陳菊市長 我們的司法怎麼了?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17-10-23 00:16:09
※ 引述《chsye (Jim Sye)》之銘言:
: 我的近兩年的官司審結了 我把我所看到其中重點整理一下 希望大家要小心注意
: 不要再有人受害
: "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they are doing".
: Luke23:34
: 我留美碩士 在美工作十餘年後 奉父母命回高雄定居 沒有前科 被三個人打
美國好好喔~
: 十五分鐘內打了5次110/119的求救報案電話 結果警察放走一個
被3個人打還可以打5次電話?
到底有沒有被打啊? 被打還可以一直講電話嗎?
: 檢察官又放走一個 我自己卻被起訴三項罪名 而起訴書上的案發時間
: 我正躺在救護車上 而我的報案紀錄卻不曾提及 報案錄音也調不到
: 假案壓真案 夫婦污清白: 毆打事件兩個月後對方告我兩項公然侮辱
: 夫婦相互作證 沒有旁證 於是30分鐘的偵查庭 他們就說了近20分
: 檢察官不明就裡就起訴了 最終的審判庭持續過中午 輪到我方辯論的時候
: 大家都累翻了 沒有品質可言 我八十多歲老母 堅持出庭旁聽 撐完後
: 怨我的神情不再 頭都要搖掉了 這種案子在美國是不會成案的
還是美國比較好 對吧?!~
: 打人逃刑責 司法護老者:一般被打者可以到醫院驗傷 當證據提告
: 但若施暴者找來其他人來打 這驗傷的證據力對原施暴者失效
: 因為無從認定原先的施暴範圍 如果後施暴者能逃掉 就KO了
: 再者 如果對方是塊頭比你小的老者 你要更小心 得跑得遠遠的
: 因為在檢方的認定 只有你打他 他是不可能打你
: 如果你為了報案給地址停留而被追上 你逃跑時更要注意 不可以讓他受傷
: 即使他的傷勢證明他是為了追打你 而前仆 你還是會被起訴
: 你要 宣稱正當防衛嗎? 當你的頭被打到 暈頭轉向時
: 你舉起手臂防護他過來的拳頭時 一接觸 你的 正當防衛 就 就失效
: 檢方會認定你可以離開而回迎跟他打 你腳不方便 離不開 Good Luck!
: 即使只持續不到一分鐘!你一生清白不用說了
所以就是打成一團...
大家都是清白的 大家都是正當防衛啦~
: 檢察失錄音 起訴無厘頭:我曾經是交換機工程師 我知道110/119有錄音功能
: 當我意識到對方不友善 便以打110/119電話自保 但我被告知我自己不能調
打110/119不就是要求救嗎?
還是為了要錄音啊?
跟人家打來打去的話 先打110錄音就都告得贏?
: 我就在偵查庭要求檢察官保存錄音 等我請到律師時 錄音已經被蓋了
: 檢察官用筆錄推敲案情 對方連續劇般的證詞被起訴書採用
: 於是對照證據後有 案發時間我在救護車上 我靠車窗罵人時又在摩托車上打119
: 等等謬誤
: 和解不和平 助理里長避:(你為什麼不和解算了?最多花小錢 省麻煩!)
: 我無辜被起訴 一生清白不保 心靈已經受創深劇 自然期待平反
: 但考慮家庭受累 我出席了法院的調解庭 對方缺席
: 因為我家曾經為此被丟磚頭 潑漆 我知道不能單獨去談
: 分別找過議員助理和里長與對方打電話 都被對方的高姿態嚇到
: 於是作罷 對方卻在最後審判庭中公開提和解意願
: 案情:
: 我在中山路經過一處兩車縱向排列橫跨走道的違規停車
: 有一輛車倒車到我身旁急停 沒碰撞
: 我以為違規停車車輛遮住我們的視線 互相看不到對方
: 我想提醒這樣違規的危險性 於是報警
: 車上的老夫婦 打電話找人 老先生趁我報案到另一邊找地址時
: 過來打我 我逃離回到我的摩托車後 他兒子到達再打
: 又有個陌生人到場 跟老先生說話後也來打我 警察到達時
: 我已經被一旁的陌生人控制 老先生說要先說 把警察帶離幾步
: 我就被從後面打頭偷襲而大叫倒下 警察回頭檢視我
: 我向警察提告陌生人 老先生出聲 說他是路人 見義勇為
: 警察失神就被他逃了
: 建議:
: 報警的錄音只有法官 檢察官及律師才能調 即使報案的被害人也不能調
: 這一點令110/119喪失重要功能 應該讓涉案人報案號與基本資料可以調
: 但警方直接交付該案檢察官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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