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送到警局 竟被員警酸「想合法得到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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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3 20:1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民眾在網路上提到,自己撿到200元,送到高雄市三民二警分
局陽明派出所,沒想到竟被承辦員警酸「是不是想用合法的方法得到這筆錢?」,讓他覺
得很不愉快。三民二分局今天(23日)坦承確有此事,已將該員警記2支申誡,並致電向
當事人道歉。
綜合媒體報導,網友在PTT高雄版上提到,19日他撿到200塊錢,送到陽明派出所,承辦員
警竟然在眾人面前質疑他「是不是想用合法的方法得到這筆錢?」,當下他委婉表示「是
希望失主能找回現金」,但仍感到不愉快,強調6個月後若沒人認領,也會把錢捐出去。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警察素質也太差了吧?」、「這樣以後誰要拿去警局?」認為該員
警就算是開玩笑也不該如此,實在太白目。
三民二分局督察組調查發現確有此事,失言的員警表示是一時無心之過,造成民眾困擾相
當抱歉,分局則以未遵規定執行勤務、言行不當,記該員2支申誡,並向報案人致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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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版友的貼文
忽然砍掉了,覺得是河蟹掉了,看來也的確如此。
但至少三民二分局有注重這件事情並調查,也算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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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感想:
我也撿到錢過,當時是送去四維路派出所,印象很深刻的是當時的承辦員警人很親切。
他說,他要找一下SOP,因為沒有什麼人撿到錢會拿來警察局的。
我說,放在那邊我要是拿走就是侵占,我不拿走又怕別人會拿走,失主會著急。
結果員警很親切地幫我做完筆錄,並且給了我一個大大的讚美拾金不昧。
那筆錢兩年後警察局通知我去認領,於是我直接捐出去了(但收據真的找不到)
感觸有時候真的很深-
小時候公民與道德教我們要拾金不昧,要誠實、要對得起自己、要設身處地。
結果長大後的社會發現,撿到錢拿去警察局的是笨蛋,而且還會被酸成有目的。
價值觀的錯亂,在這個世界中似乎見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