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自家騎樓 1次接到23張罰單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議員簡煥宗接獲民眾陳情,車輛停放自家騎樓,卻一口氣接到23張違規紅單,且填單日期都是同一天﹔簡煥宗質疑,檢舉達人橫行,執法單位竟變成了檢舉達人的搭檔!?
簡煥宗轉述陳情人許姓民眾說法,在停車地點居住超過30年,以前不曾發生將車輛停放騎樓被開單情況,且還是在收到23張紅單後,才第一次接到警方通知,指自己產權內騎樓不能停放車輛,民眾強烈質疑警方作業程序有問題!
簡煥宗指出,交通違規被民眾檢舉已成常態,但卻也因此讓承辦員警業務量多到吃不消,他建議警方應要了解,開單目的是為改善交通問題,而不是搶市民荷包。
他透露,其實不止這位陳情民眾一口氣被開了23張紅單,就連他的左右鄰居也被開了近40張紅單,怪不得民眾會質疑市府搶錢。
他表示,民眾對於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並不會像執法人員一樣了解或專精,畢竟這些民眾在進行汽、機車駕照考試時,並不會考到這些項目,民眾往往都是因接到違規紅單後,才知道自己行為違規;可是因檢舉達人橫行,執法單位卻變成了檢舉達人的搭檔!?
簡煥宗說,其實依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3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他希望警方執法時,可以改善問題為最大處理方針,而不是一下開數十張紅單,不僅無法即時改善交通問題,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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