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版上討論有關興建公立運動中心
其實個人淺見,會注重運動及PM2.5問題的人
且經濟能力許可者
早就到坊間健身房報到
剩下的或許只是衡量時間與金錢上問題
當然,市面上也有計次單位的健身房
可是我想這問題,就像政府興建圖書館的概念一樣
喜歡看書的,總不可能每次都買書。
城市興建圖書館的意義就在於普及大眾知識
如果這種背景的想法存在
我想公立運動中心存在的意義
讓每位市民身強體壯就相當重要
回到華而不實主體
蠻好奇版上到底有多少人
騎著腳踏車經過凱旋/中山的前鎮之星自行車橋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669995
花費一億八千萬的自行車橋
真的有這需要建立這座橋嗎?!
也難怪審計處統計過使用率
https://www.audit.gov.tw/ezfiles/0/1000/attach/4/pta_5281_4741375_58102.pdf
想要與需要
是每個人在金錢有限的狀況下去衡量的重點
難道高雄市政府不也應該抓重點去做嗎?!
其實舉凡成功路上的台糖物流園區,有發揮真正功效嗎?!
所以要我去相信興建中的流行音樂中心
我也只能哼哼..兩字
回過頭來講結論
這幾天,我家附近就三位市長候選人舉辦活動
有人去參加嗎?!
我蠻好奇這幾位立委
在最近勞基法,修正草案下是否都投下同意票
如果有人投下反對票,市長選舉我就投給他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