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在高雄版贈送物品要小心!!!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8-02-05 08:15:52
→ erspicu: 明明討論的是高雄板規問題 拼命在那邊嗆站規??02/05 00:13
→ erspicu: 要說幾遍 清潔洗滌.保養美妝用品限制 是高雄板自己認定的02/05 00:13
→ ks031239: 這條板規就是因為這條站規來得阿02/05 00:13
→ ks031239: 所以判定他們不屬於不是你的權限阿02/05 00:14
→ erspicu: 打出依據呢? 然後直接把所有贈送者當成來源不明?02/05 00:14
→ ks031239: 你要說他們不符合那條站規也要站長答覆才能02/05 00:14
→ erspicu: 你說可以拍照證明 好 板主有出面說可以提供來源證明者 02/05 00:14
→ erspicu: 願意解水桶嗎? 02/05 00:14
你可以先/贈送/交換 後,有點邏輯再來?
對於清潔用品、保養美妝用品,我根本沒桶,版上留存的文章都還能找到。
至於椰子油起泡劑,該篇使用者的內容就有寫到
(可能對人體有害、屬化妝品級產品)等字樣
其他來信申訴能解釋非限制物品的使用者也都解除處分了。
至於來源不明、物品不詳實的,一律都是用最高標準,先處理再說。
我不懂,你一個局外人什麼功課都沒做,就只想站戰版主?還是只是想引起事端?
對於為什麼重罰,公告都很清楚了。
都35歲的人了,還不能理解事情的輕重嗎?
抓到的罰則就是 4萬到400萬。
今天我們扣著使用者的資料不給衛生局,你以為就沒事嗎?
如果官員假借交換的名字,當場跟你來一場交易人贓俱獲,順便連帶處分板務人員。
你這個局外人能負責嗎?
我是沒差,罰個幾萬元,大不了把我的老爺車賣了,吃幾個月泡麵還能撐過去。
但如果這些使用者生活本生就不好過的時候呢?你要幫他繳罰款嗎?
預防勝於治療。
這一篇是我這一系列最後一次的回應,
本篇回應後禁止對此系列文再有相關回應。
【違者視情節輕重刪文或退文!】
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私信板務人員、站務人員討論或至相關看板。
作者: erspicu (.)   2017-02-05 00:13:00
明明討論的是高雄板規問題 拼命在那邊嗆站規??要說幾遍 清潔洗滌.保養美妝用品限制 是高雄板自己認定的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7-02-05 00:13:00
這條板規就是因為這條站規來得阿所以判定他們不屬於不是你的權限阿
作者: erspicu (.)   2017-02-05 00:14:00
打出依據呢? 然後直接把所有贈送者當成來源不明?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7-02-05 00:14:00
你要說他們不符合那條站規也要站長答覆才能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8-02-05 08:27:00
本品含有牛奶 黃豆 蛋 堅果 蝦 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8-02-05 08:39:00
預防勝於治療,所以最好都別出門
作者: raindoh (mouse)   2018-02-05 08:49:00
有疑問就是做好功課沒?再加一句局外人?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8-02-05 08:52:00
蠶豆跟含有薄荷成份不能用於蠶豆症
作者: wujiarong (鍵盤宅宅)   2018-02-05 08:53:00
究竟是最高標準還是擴大解釋呢?
作者: tearrain (今年無男友)   2018-02-05 08:58:00
【違者視情節輕重刪文或退文!】我好怕我好怕,塊陶阿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8-02-05 08:59:00
預防性羈押
作者: alkene (alkene)   2018-02-05 09:22:00
文組的嗎?合法化妝品拿來吃也會對人體有害啊(但是誰沒事會拿化妝品來吃?)乾脆全都桶一桶吧^. <椰子油起泡劑這種便宜又隨便都買得到可合法使用的界面活性劑也在那大做文章,只因為贈送人好心提醒"可能對人體有害,為化妝品等級"就先認定有問題而水桶,讓人啼笑皆非。(我在想某人可能連化妝品等級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要送衛生局有何不可?就把po文者資料送去啊,如果驗出來真的是椰油醯胺+甜菜鹼看是誰被告死?
作者: erspicu (.)   2018-02-05 09:38:00
太可怕了 萬一有人把贈品洗機精 指甲水 當飲料喝下去身體受到傷害怎麼辦!!萬一有人把肥皂當消夜吃了 傷害身體 豈不太嚴重了xd
作者: tearrain (今年無男友)   2018-02-05 09:40:00
萬一有人把床頭櫃拿來充饑怎麼辦?
作者: lattebear (熊)   2018-02-05 09:45:00
要往後禁止應該要公告吧,萬一沒看到這篇呢?
作者: StarLeauge (星~)   2018-02-05 09:57:00
玩樂也取消,因為見面的網友可能是壞人,會有危險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8-02-05 09:58:00
好大的官威啊,沒公告就想刪別人文,要是再讓你當幾年版主,恐怕連創世神都不放在眼裡了
作者: erspicu (.)   2018-02-05 09:59:00
化妝品等級 我猜是指最少短時間跟皮膚接觸OK 非強腐蝕性理論上產品的安全性跟等級更好更好安全 但萬一拿來喝當然也是不行 或是少數過敏膚質多少會輕微紅腫不過任何東西不就是這樣嗎? 你送花生 也是有人會過敏阿你送巧克力 萬一狗狗吃到怎麼辦? 這種假設性的預防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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