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聯合新聞網
標題:高雄鐵路地下化爆索賄 包商被逼花百萬幫公務員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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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鐵路地下化重大工程爆公務員索賄無度!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第六工務
段的余姓副工程司,竟涉嫌藉監工的公權力,要求包商幫他網購商品結帳,連跟小三出外
遊玩、租屋處裝修,也要付款,包商為求工程過關,只得隱忍,連加班夜點費用都被迫用
於賄賂,余訊後遭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據了解,余姓副工程司(46歲)負責高雄鐵路地下化的鼓山站到美術館站,2013年動工,
預算高達48億元,預計趕在今年8月完工,他負責督導業務,疑因此對包商有恃無恐,3、
4年前起主動索賄。
廉政署南調組去年接獲檢舉展開蒐證,發現該段工程的鼓山工務所,竟常有宅配進出送包
裹,相當可疑,他還開包商的公務車載女子出遊,待時機成熟,昨天雄檢指揮搜索高雄、
台北等5處等,傳喚余,以及包商人員等12人到案說明。
檢、廉發現,余只要在網購平台看到想要東西,會截圖傳給包商工務所主任,包商只得下
單宅配,到貨送給他,包括進口帳篷、單眼相機加鏡頭、手錶等,更誇張的是,余因與妻
子分居,去年7月與女子在外租公寓同居,房屋的飲水機、冷氣、衣櫃、室內裝潢費及機
車維修費等,都是包商買單;余帶小三出遊,開著包商的車,油費、停車費、ETC過路費
理所當然跟包商「核銷」。
不過,包商的工務所一月僅5萬元零用金,幾乎給余花盡,為了拚今年8月順利完工,避免
余刁難,原本能用來買夜點,只好挨餓,甚至不夠由員工自掏腰包,「根本不敢吭聲」。
余到案坦承索賄,但辯稱,因薪水(約6萬多元)全給妻子照顧兩個小孩,身上無多餘財
產,才向廠商開口;目前檢、廉已知索賄價值約37萬元,將繼續依查扣包商的帳冊,來對
照釐清他索賄的物品,粗估至少百萬元。檢方今凌晨複訊後,認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
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且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下午獲雄院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