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雄老家是個連棟型透天,我家門口有申請畫紅線,
自己的車子都停在一樓房子內或騎樓(停騎樓我不贊成,但我人微言輕做不了主)。
我家鄰居有兩台車,幾乎都一台停騎樓,一台停門外,
停門外那台還常常超線停到我家前面,造成我家裡的車進出要喬角度。
我媽就擺花盆在交接處的柱子(靠我家這邊),鄰居就踢花盆摔花盆。
然後,因為鄰居騎樓停了車子把摩托車進去的通道堵死,
他摩托車都走我家騎樓進出,甚至還開汽車經過我家騎樓進去停。
我媽就拿請勿停車的路障把我家往鄰居的通道堵死,
我勸我媽說,鄰居很壞是一回事,政府規定騎樓不能放障礙物,
最少也要留個通道讓行人和輪椅通過。我媽同意了,可是我哥還是要跟鄰居拼死活,
我說不動我哥,沒辦法。
寫這篇並不是要說鄰居惡霸我家比較高尚,我老家也有很多不對的地方,
只是有感而發:
常聽大家說喜歡住透天,有天有地,不用管理費,不用買車位。
不過市面上這種連棟透天,大部分的停車空間(騎樓、門前)都是不受保障的,
也常常鄰居因此生氣氣,反目數十年。
我自己還是傾向並且選擇管理好車位充足的大樓,買車位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