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12處地點 遭不法業者「先租後棄」4600噸垃圾!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
高市12處地點被「先租後棄」4600噸垃圾
初估至少3200萬清除費,將由不法清運業者、土地承租人限期清除。
高市環保局表示,非法清運業者其中在高市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計7家
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依法廢止清除許可。
高市12處場址,被以「先租後棄」手法,偷倒初估4622公噸廢棄物
檢頭地檢署大規模同步搜索,查扣清運貨車14輛
傳訊集團主嫌9人、涉案司機33人、所屬公司負責人5人到案
涉嫌違反廢清法分別以60萬至10萬元交保。
後續場址清理部分,待無證據保全之必要後
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函命非法清運業者、土地承租人限期清除、處理。
倘屆期不為,續依行政執行法第27、29、34條規定,函命清理責任人預繳代履行費用
倘屆期不繳納,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俟強制執行相關費用後,由環保局發包清除。
環保局蔡孟裕局長呼籲,地主出租前應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要多加巡視
一般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疑似有棄置廢棄物之情事,亦請勇於環保單位檢舉。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Kaohsiung/breakingnews/237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