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找了板規和之前的文章不確定這個分類到底對不對,不對再麻煩跟我說一下。
○ 記者不要抄!雖然不覺得有什麼好抄的,但是以防萬一。
○ 這篇是反推文,基本上就是我的觀點、我的論點。
○ 我還沒付錢。
○文長慎入,不太會排版請見諒。
——————————————————————
前提情要:
前不久和我妹聊到麻古,她的言語中透露出想喝的訊息,而我家偏僻鄉下沒有麻古。我想說
我今天要回家但是沒時間去買麻古,就先去問問看是否能送到公車站牌。
所以昨天晚上我去麻古店面詢問是否能外送兩杯飲料,店員說可以。我就先預訂飲料請他們
明天(也就是今天)12:10送到文藻靠金獅湖國小的站牌,而我怕店員搞錯和他確認很久,確
定他知道在哪裡。再來我問店員是不是要先付錢,他說可以明天(今天)再付我也就沒付錢。
麼,內文都需有關高雄之人、事、物。
正題:
今天12:00左右下課我就急急忙忙趕回家拿行李(有些東西沒辦法早上就拿),大約12:10左
右到公車站牌。從我房間走到站牌這段時間,我的預想情況是店員已經在那邊等,我需要跟
他道歉。到了站牌發現店員還沒來,一邊鬆了口氣,一邊開始緊張。
12:15左右打了第一通電話詢問,接電話的店員告訴我外送員已經出發,我就繼續等。
大約12:20分我打了第二通電話催促店員,因為我的車快來了。店員告訴我外送員有其他外
送任務,車來了他會叫外送員不用送到站牌(淺意思:我要再打一通電話給他)。
從12:10~12:39這段時間我放走了兩班車。
接下來12:39又有一班車過來,而我真的不能再等下去,我就上車了。當下我真的快氣炸了
,本來不想打電話給麻古,後來想想不要為難人家還是再打一通。
總結:
我等了將近30分鐘沒有半個外送員出現!然後打那麼多通電話店員(好像是店長,裡面只有
他比較年長)除了道歉只會道歉!
當然我不是不允許遲到,有時候總會有些不可抗力的因素遲到。遲到3~5分鐘就算了,現在
是遲到將近30分鐘!如果你要說我幹嘛浪費時間在那裡等可以回去看前提情要。
有時候不是客人想當奧客,是店家逼客人當奧客。當然我不覺得我是奧客,雖然我已經快氣
炸了,但是我打好幾通電話也沒有大吼大叫。
至於店家看到要告我也無所謂,雖然我不知道你想要依什麼名義告我。雖然一個窮學生什麼
都沒有,但時間還是有一點的。
好啦!別告我,我不想被我爸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