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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豆干店被控扣薪剝削外勞 老闆逆轉判無罪
高雄岡山知名豆干廠「筌聖老家」去年爆發非法雇用外勞風波,公司負責人鄭姓夫婦甚至
被指控軟禁外勞長達14年,遭橋檢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罪嫌起訴,但橋頭地院一審調查
發現鄭姓夫婦並未軟禁或管制3名外勞行動,僅發放薪資與外勞工作量顯不相當,將夫妻
倆各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鄭男夫婦並無苛扣或短發外勞
薪資等情形,逆轉改判2人無罪。可再上訴。
檢方起訴指鄭姓夫婦意圖營利,見3名被害外勞對臺灣環境陌生無法自行覓職,又擔心被
解雇遭遣返母國,且無對外求援管道,竟以禁止外勞自由外出等監控方法,使3人每日自
上午6 時許起至晚上9 時許止,均須待在公司內工作,每月僅可休假2至3 日,月薪也僅
能領取21000至26000元不等,使3名外勞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
但高雄高分院認為,依據其他4名外籍移工及台籍員工證詞,以及公司員工薪資總冊等證
據資料,3名外勞工作時數為週一至週六每日約6至9小時,特殊情況例外最長為10、11小
時,除此之外,並無其他證據證明3人尚須聽從指示從事其他工作,且3人每月薪資各約為
21000元、23000元、26000 元,最高曾領到36000元,與勞動部統計資料所示現行勞基法
所規定最低時薪(每小時133元),外籍2013年、2016年移工平均薪資(24505元至25440
元),經常性薪資(19811元至21681元)不相上下。且與該公司其他外籍移工、台灣員工
相比,亦無明顯差異,難以認定鄭姓夫婦給予3外勞薪資報酬與其所從事勞動有顯不相當
或不合理之處,因此改判無罪。
至於「筌聖老家」有無軟禁或限制外勞行動自由部分,二審與一審調查結果相同,均認為
3被害外勞在公司工作期間行動自由,可自由外出,並無不能離開或行動不自由、遭監控
等情況。法院查出,3人均持有行動電話可對外聯絡,平時可自由進出工廠或與雇主到大
賣場購物,每年還有1次員工旅遊,其等對外聯繫管道暢通,並無遭限制行動或難以對外
求助處境。(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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