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 "這件事"讓"這個"市政府展現了堪比世界杯的足球功力(誤)
好啦進入主題
話說最近在楠梓區某個捷運站人行道附近 發現有一台無牌的灰色達可達常常出現
通常下班時間才會出現 其它時間都沒看到
甚至有一次曾目睹車主來把它騎走 排氣管還冒出陣陣白煙
所以這台車很明顯的是有在用的
車主是一位中年三寶(騎無牌機車趴趴走的不是三寶 什麼才是三寶)
前一兩次發現後 馬上打110 警察回復馬上處理
結果過幾天這台車依舊大喇喇的出現在原來的人行道
之後再打110 警察就改口說無牌車是環保局業務
我說 可是這台車通常下班時間就會違停人行道 其它時間都看不到
這時警察說了讓我傻眼的話 "那你在那邊等 有人來騎的時後再通報110"
嗯很好 那下次看到有人拿著衝鋒槍逛大街 也要等開槍傷人了再通報110是吧?
最近幾天又看到那台車出現了 這次我改打1999
1999的回答也是說 無牌車是環保局業務
我說這台不是長期停放原地的無牌車 是常常出現在這裡 有人在騎的無牌車
結果1999再度回了讓我傻眼的話 "請問先生那您覺得這是哪個局處的權責呢?"
我當下無言了3秒鐘
回神過後 我回 這應該是我要問的問題吧?
警察局說無牌車是環保局管的 環保局說有人在騎 不是廢棄車輛 所以是警察局管
所以這是兩個局互踢皮球的意思嗎?
1999才勉為其難的回答我說 那我們會通報環保局跟警察局去做處理
請問 高雄市政府這樣的踢皮球功力 有沒有資格參加世界杯會內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