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是事主本人
昨天下午
警察看了舉發單照片
很直接跟我說,車牌第一個字那個是M,跟我車牌不同
叫我去跟環保局提出異議就好
疑似變造車牌,大概不太嚴重,警察只提出 聲明異議的建議
沒有主動承辦可能的犯罪行為...
目前進入白天上班時間,以電話詢問相關單位,分別為監理所 環保局
這一次環保局人員說只要寫一張紙過去 聲明異議即可
平信即可,我反問,那如果平信寄丟了,是否視同我沒提出異議?
對方答,擔心可以寄掛號
(對方表示,到目前為止平信還沒出過事,我該理解成...常有人對被舉發提出異議是嗎?)
問對方說幾日內會收到答覆,10~14天會以公文答覆我
以上這是大致的內容
(講白了仍是要我自己花電話錢詢問,花錢買紙,花時間去印身份證影印以及行照寄掛號)
打電話詢問監理所
對方跟我說,檢舉變造車牌是警察或相關單位轉給他們
他們才會去查是否有變造
他建議我先去提異議,環保局有責任要證明那真的是我的違規
我綜合以上三個單位說法
如發現不法情事,沒有一個單位會去認真處理
一般民眾就是要想辦法證明自己沒罪
不信?你把我昨天下午到早上的流程再Run一遍...一樣在跳針
這就是本人被檢舉的現今狀況
亂丟煙蒂的罰則是1200
異議聲明,最低得付 1份影印錢2元,1個信封,電話費,平信或掛號錢...
大家覺得,拜妙天快,還是妙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