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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涉性侵女員工 在澳門犯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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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三立新聞
今年1月,一名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前往澳門渡假時,涉嫌利用權勢要求女員工幫他做頭
皮保養,卻趁機撫摸、親吻女員工胸部,並涉嫌性侵害,橋頭地檢署偵查認為楊男涉嫌違
反利用權勢猥褻罪嫌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嫌,但因楊男犯行是在澳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其行為不罰,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在澳門涉嫌性侵女員工,卻因犯行所在地在澳門而獲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瞭解,今年1月2日,楊姓公司董事長以渡假必須有助理陪同為由,通知女員工陪同前往
澳門,5日2人同住酒店,於12日凌晨6時許,楊男至女員工房間,利用權勢要求她幫忙做
頭皮清潔保養,還要求她躺在其身旁,進而趁機撫摸她的胸部、親吻及舔胸部猥褻,並涉
嫌性侵害。
楊男到案後否認在澳門對女員工性侵害,經檢察官調查,女員工供證有line訊息擷圖、通
話音檔及譯文、醫院受理害案件驗傷診斷證明書,且此案發生後,女員工因受性侵害立即
搭機返回台灣,檢察官並不採信楊男供詞,認為楊確實有對女員工做出猥褻、性交等行為
,不過由於楊男所犯行為地在澳門地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其行為不罰,因此將楊男
做出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有人在網路通訊軟體「Dcard」發文揭發此事件,告誡高雄年輕女孩求職要注意小
心,並稱有多名女性受害,才讓這起事件曝光。而被害人女員工對於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
,橋頭地檢署表示,女被害人可在收到不起訴書後七天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
察官向高雄高分檢署檢察長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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