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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老董涉性侵女員工 在澳門犯行不起訴
3.媒體來源/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三立新聞
今年1月,一名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前往澳門渡假時,涉嫌利用權勢要求女員工幫他做頭
皮保養,卻趁機撫摸、親吻女員工胸部,並涉嫌性侵害,橋頭地檢署偵查認為楊男涉嫌違
反利用權勢猥褻罪嫌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嫌,但因楊男犯行是在澳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其行為不罰,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雄楊姓公司董事長在澳門涉嫌性侵女員工,卻因犯行所在地在澳門而獲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瞭解,今年1月2日,楊姓公司董事長以渡假必須有助理陪同為由,通知女員工陪同前往
澳門,5日2人同住酒店,於12日凌晨6時許,楊男至女員工房間,利用權勢要求她幫忙做
頭皮清潔保養,還要求她躺在其身旁,進而趁機撫摸她的胸部、親吻及舔胸部猥褻,並涉
嫌性侵害。
楊男到案後否認在澳門對女員工性侵害,經檢察官調查,女員工供證有line訊息擷圖、通
話音檔及譯文、醫院受理害案件驗傷診斷證明書,且此案發生後,女員工因受性侵害立即
搭機返回台灣,檢察官並不採信楊男供詞,認為楊確實有對女員工做出猥褻、性交等行為
,不過由於楊男所犯行為地在澳門地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其行為不罰,因此將楊男
做出不起訴處分。
事發後有人在網路通訊軟體「Dcard」發文揭發此事件,告誡高雄年輕女孩求職要注意小
心,並稱有多名女性受害,才讓這起事件曝光。而被害人女員工對於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
,橋頭地檢署表示,女被害人可在收到不起訴書後七天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
察官向高雄高分檢署檢察長聲請再議。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作者:
hjru331 (阿淇)
2018-08-10 00:28:00說個實在話,法律都是保護有錢人跟懂法律的人!
作者:
angrd (Ives)
2018-08-10 00:45:00唉...看來是給了不少錢搓掉的啊
作者:
ZhaiMan (沒有人)
2018-08-10 05:34:00是真有其事 還是D卡幻想文阿?看到D卡都要打問號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8-08-10 06:30:00判決都出來了...難道判決文也是D卡出的?雖然我覺得這種判決結果很D卡說錯,不是判決文,是不起訴書
作者:
a52214 (心好男孩)
2018-08-10 07:06:00澳門在憲法是中華民國領土,刑法在國內領土有適用檢察官是不是有問題?
作者:
tiayafu (R.S)
2018-08-10 07:23:00所以在澳門被騷擾時沒報警回台才提告==?
作者:
LOVEMG (我已無所謂)
2018-08-10 07:33:00香港澳門關係條例43條限縮刑法的適用
作者:
jerry886 (斷水流大師兄)
2018-08-10 07:42:00助理職月薪42k 呵呵..
作者: kano4002 2018-08-10 08:04:00
助理才42k....功德院長要你去跟老闆說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8-10 08:06:00澳門不適用 那國外都不適用嗎所以去國外性侵快返國就沒事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8-10 08:29:00本案是刑法228權勢性交罪 刑度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規定要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才有我國刑法適用另外刑法221強制性交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沒有國外性侵快返國就沒事這個說法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08-10 08:31:00長知識了 謝謝法律人 境外性侵無罪 筆記
作者: sob (春雷暴殛) 2018-08-10 09:03:00
推h大講得很清楚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8-10 09:05:00驚…權勢性交刑度比強制性交低…那再問 如果不是去澳門 去美國權勢性交 結果會一樣嗎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8-10 09:19:00樓上,一樣,通姦也一樣另外,強制性交要違反意願,權勢性交是利用被害人不得不服從的心態,兩者的態樣不一定,故強制性交較重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8-10 09:22:00所以國外都是三年以上才適用刑法喔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8-10 09:22:00因港澳條例的關係,大陸算國內,港澳算國外,很有趣回f大,不一定,你去看刑法第五到八條就知道了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8-10 09:23:00好喔 研究一下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8-10 09:24:00像刑法第185之2是二月以上七年以下,但第5條第4款仍規定要適用刑法補充一下,是185之2第1項
作者:
ntb5768 (露娜)
2018-08-10 09:40:00某推文如果你有去找之前的文章看,就知道為什麼她沒在澳門報警
作者:
asiu (一定)
2018-08-10 11:33:00餵狗一下 有住家地址?
作者:
yongboy (123)
2018-08-10 12:16:00肉搜老董
作者:
frice (Frice)
2018-08-10 14:22:00看不出來為什麼不在澳門報警?除了沒有引渡條款之外
作者:
clmhn (don't be judgmental)
2018-08-10 15:15:00因為那邊不是她熟悉的地方,她沒有把握當地警方會公正處理,如果有什麼萬一她就回不來了。她有跟飯店的人求救,結果對方馬上出賣她
作者:
Paradox (Paradox)
2018-08-10 19:22:00不在澳門報警很正常啊 這種事如果沒把握很不小心就有危險欸
作者:
marvelgod (Mr.Double)
2018-08-10 19:39:00到底是那間公司不敢打?
作者: boboemily (凡雀兒) 2018-08-10 23:11:00
感覺就像上次香港人在台灣殺了女友,逃回香港就治不了罪一樣,唉!
她根本是逃著離開澳門,無法報警的情況下公司叫誼X,原文有寫
要看原文 她根本沒多少時間可以逃 而且她有先求助飯店主管結果對方打哈哈後居然封鎖她 看了都覺得可怕求救之後馬上被出賣 要她怎麼敢多留久一點找當地警察
作者: boboemily (凡雀兒) 2018-08-11 05:07:00
為什麼我看不到有向飯店人員求助這一段?在當地發生的事就應該立刻報警
都有強制性交了為何還要權勢性交 如果對方服從還要用權勢嗎? 跟本給人模糊空間 一率強制不就好了跟白癡一樣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8-08-12 12:48:00質疑文章真假的我也醉了,新聞都報了,當事者也都上電視了喔,另外逃離澳門這段要看她原文,裡面寫得很詳細,包含她為什麼不報警得疑慮